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晚自习值班要求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组织好学生开展好晚自习,学校要求值班教师做好以下工作:
1、值班教师要在晚自习预备铃响的时间里组织好学生进教室准备学习。
2、值班教师要在晚自习时间里做好各班学生人数的统计,把各班级学生的动向认真在记录本上作好记录。
3、晚自习值班教师要对各班级认真巡视,发现问题(学生违纪、生病受伤或外逃等)及时处理或通报给学校相关人员。
4、下晚自习后,值班教师要组织好学生就寝,做好各寝室学生人数的清理工作。
5、晚自习值班人员实行首问责任制,要求值班教师在工作时间里对工作高度负责。
6、对无特殊情况不参加晚自习的人员视为旷工。(迟到15分钟后视为旷工)晚自习值班教师不得在值班时间内迟到和早退。
7、本着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值班人员在原则上不能随意互换。若有特殊原因,须事先向校长说明情况。
州民族特殊教育学校
二00八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