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6686322006686074/2016-00319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州教育局
· 发文日期:2016-05-23
· 名 称:关于全州中小学散放暑假的通知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 主 题 词:
关于全州中小学散放暑假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州直各中小学:
经研究,决定全州中小学于2016年7月9日散放暑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于8月26日报到,8月27日-29日集中学习,8月30、31日学生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可提前于8月18日开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抓好期末各项工作
1.抓好期末常规工作。各县市要切实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确保期末工作有条不紊。各学校要认真总结、分析、评价本学期及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
2.抓好复习考试工作。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复习时间,科学指导学生复习;要特别关注和帮助“学困生”;要切实加强考试管理,维护考试信度,确保考试质量。除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按规定收取考试费用外,严禁违反收费文件规定向学生收取考试、测试费和试卷费。
3.抓好学生评价工作。各学校要按照新课程理念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操行评定,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
4.抓好“四进”教育。散放暑假前,各县市、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突出安全、禁毒、文明礼仪等重点开展“四进”教育活动。要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6〕8号)要求,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假期安全教育。教育师生掌握交通、饮食、外出游玩、防洪、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等方面的日常安全防范知识,提高防范能力,尤其要做好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防止溺水事故发生。要通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告知和指导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责任,使安全意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开展禁毒知识、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切实增强师生遵纪守法意识。要开展《中小学生守则》学习,教育学生不进入“三室两厅一吧”等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场所。要切实加强毕业班学生思想教育,倡导学生文明离校,确保校园和社会稳定。
二、做好暑期有关工作
5.切实做好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州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规范招生行为。严禁小学一年级招生与入读幼儿园(学前班)挂钩;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取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招生和分班;严禁利用物质、金钱等违规违纪手段争抢生源、买卖生源,扰乱全州招生秩序。严禁借招生之机违规收费,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应在招生前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文件规定向社会公示。
6.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中小学一律不得组织赢利性“夏令营”等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或变相上课、补课,更不得以办班或补课为名违规收费。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举办中小学生各类培训班。严禁宣传炒作或变相宣传炒作高考、中考成绩。严禁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严禁学校和教师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各种培训。严禁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与辅导。严禁教师有偿家教家养。
7.切实做好控辍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双线三级”控辍保学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教育、帮扶、劝学工作,努力将辍学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精确建立贫困学生档案,为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青少年儿童学前至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奠定基础,确保贫困家庭学生稳定就学。
8.认真做好培训工作。要合理制定暑期教师培训计划,认真组织教师按时参加省、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认真开展好县市级培训工作。
9.做好校园值守工作。各中小学校放假期间要安排专人守校、护校(村片小、教学点可委托村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遇有重大情况要迅速妥善处理并及时逐级上报。
10.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工作。要切实做好校园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做好饮水设施、食堂、校舍、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的保洁消毒和添置、维修工作,提前做好新学期开学的物资准备工作。
11.推进“四大工程”“两个加快”。各县市要按照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四大工程”“两个加快”的调度和督促检查。有关学校、幼儿园要抢抓暑假建设有利时机,确保项目建设高质量地按期推进。
三、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12.科学开展校外教育。各县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要精心安排各类活动,做好免费开放工作。要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提升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培养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
13.丰富暑期活动资源。各中小学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图书馆(室)、阅览室、微机室、实验室、运动场馆等教育资源,为学生假期提供更多学习和活动场所。
14.关爱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放假前,要针对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开展“自尊、自立、自律、自强”教育。暑假期间,要对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进行走访,关心他们身心、行为、学习、生活方面的情况,尽力解决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学校及州直各大中专学校,各级电教、教研部门参照本通知执行。为解决城市双职工或进城务工人员家庭幼儿暑期无人看护的困难,幼儿园可根据家长要求灵活开设暑假班。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