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特校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湘西州直工委印发<关于在州直基层党组织中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直发〔2011〕25号)文件和湘西州教育局党委关于印发《中共湘西州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机党字〔2011〕4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学校党务公开工作,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现结合州特殊教育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 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基本依据,通过党务公开,建立起能反映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党内民主制度的平台,进一步扩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新党内民主制度,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和谐校园作出贡献。
二、党务公开的工作原则
1.服务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中心,充分调动全体党员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提高学校领导班子为师生服务的能力。
2.客观真实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面向党员群众,及时公开党内事务。要紧跟形势变化和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公开不同时期党员群众最关注及与党员群众利益最直接的问题。
3.注重实效的原则。注重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凡是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4.积极稳妥的原则。既要积极推行、大胆实践,又要科学安排,注重效果。要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有序推进,实行长效管理。
三、党务公开的目标
通过推动党务公开,努力建立和完善学校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在学校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四、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从学校中心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及其他事项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公开。具体内容包括:
1.中心工作方面。
学校教育教学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为教职工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师生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等。
2.思想建设方面。
党组织学习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学生德育工作和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情况。
3.组织建设方面。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情况、党组织的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后备干部推荐、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奖惩等。
4.作风建设方面。
党内贯彻“两个务必”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党纪政纪案件查处结果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等。
5.制度建设方面。
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等。
6.其他事项。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五、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形式
1.公开告知形式。
将宜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通过一定形式,在党组织内部、学校内部和一定范围的社会场合予以告知,以达到党务公开的透明化。
2.公示公开形式。
对宜公开事项采取口头传达式、会议传达式、下发文件式以及一定范围的告示公告形式进行,做到党务公开形式多样化。
3.公开阵地。
采取党务公开拦(与校务公开栏合并设置)、网站、设置党务公开电话和不定期的专题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公开程序
1.审核。
每项党务公开内容在公开前由党支部成员集体审核,特别重大的、应报经教体局党委审核把关。
2.预公开。
学校党组织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经党组织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正式公开。
3.公开。
学校党支部将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按照规范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应按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4.反馈。
公开公示期间,党支部纪检委员、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开时限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的再次公开。具体时限要求依州教育局党委下发的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目录执行。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
学校安排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1.9月20日前,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齐工作人员,明确落实责任,组织领导好本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2.10月15日前,根据州教育局党委下发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目录,结合本校实际,细化公开目录,并逐项对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限进行规范和安排。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全面、具体。
3.10月20日前,整修校园橱窗,装修学校党务公开栏,使其实用、美观、耐用。在学校网站建立党务公开专栏,使其使用便捷、高效。在校园内设置意见箱,收集,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10月底前,根据实施方案和公开目录,对学校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干部选任、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公开。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收集党员、师生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及时作出处理和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师生反馈。
5.11月上旬,配合州教育局党委的检查督导,进行自查,使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满足“五有”(有组织机构、有公开制度、有公开载体、有实际成效、有公开档案)要求,切实做到及时公开、按规定公开、据实公开。
6.11月中旬,结合自查情况和州教育局党委督导反馈情况,进行整改,使党务公开工作更加充实完善,规范科学。并总结学校前段时间的党务公开工作中具有典型意义的做法和经验,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
7.11月底前,检查总结,深化提高,使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成为一项长效型、机制性工作,不断巩固本年度党务公开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并使其不断扩大,同时,对在本年度学校党务公开工作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
七、党务公开的组织与实施
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是学校党支部本年度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从讲党性的高度,增强抓好此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1. 坚持学校党支部统一领导。
把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为确保党务公开的组织与实施,学校党支部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和领导党务公开工作,研究确立方案,审定党校务公开的事项,负责党务公开的考核、评估工作。党支部书记对党务公开工作负全责,同时发挥校党支部委员分工负责作用。纪检委员承担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负责这项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委员负责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等内容的公开。宣传委员负责思想建设方面内容的公开,同时结合宣传工作的特点,加强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
2. 建立监督保障机制。
学校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来自中层干部、党员代表、教师代表、工会委员、无党派人士组成的公开监督员小组,其主要职责为: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通过党务公开工作,建立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尊重和落实学校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决策民主化、党务公开化、监督全程化,建立健全党的公开监督机制。
3. 坚持宜公开即公开。
凡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凡是程序性、制度化的党务工作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将及时公开。
4. 实行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有机结合。
把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紧密结合在一起,以党务公开带动和促进校务公开,形成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大公开”工作格局。
5. 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化。
逐步对党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基本程序、主要方式和反馈机制等形成民主政治制度,努力构建一个能充分反映党员和群众意愿,有利于广大党员参与政治生活的制度化通道,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建设。
湘西州特校党支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