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特校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体现组织关爱,促进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热情,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推动湘西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转型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贯彻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组(2022)105号文件精神及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和局机关党委的相关工作指示,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制定方案如下。
一、谈心谈话对象
湘西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全体教职工。
二、谈心谈话原则
注重围绕重点群体、重点岗位、重点时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听取教职工的利益诉求,做到既开导思想、坚定信心,又疏导压力、调节情绪。不定期开展“不带任务”的谈心谈话,动态掌握教职工的心理状态。坚持了解情况、沟通思想、正面引导、凝聚力量,全面覆盖、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谈心谈话内容
谈心谈话的内容和重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出现重大变故或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教职工在交流轮岗、提拔重用等重要时间节点,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教职工离岗退休时,要充分肯定其多年来的工作和贡献,听取意见、要求,鼓励他们继续为学校发展发挥作用。
(三)对考核考察、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检查督查等渠道,发现教职工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一些苗头性、倾向性和其他值得注意的问题时,要及时咬耳扯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教职工主动要求向有关领导汇报思想时,要及时安排接待,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引导工作。
(五)组织上认为需要谈心谈话的其他情形。
四、谈心谈话形式
谈心谈话一般以个别谈心谈话、集体谈心谈话方式进行为主,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与教职工进行常规性谈心谈话的,一般采用组织约请谈话的形式;在中层干部职务调整,或者了解部分教职工共性情况时,一般采用集体谈话的形式;在个别中层干部职务调整,或者了解个别教职工情况以及教职工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时,一般采用个别谈话形式。
五、谈心谈话分工
谈心谈话的分工以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每半年各层级谈心谈话全覆盖不少于1次,其中上半年6月份前必须开展一次,下半年11月份前必须开展一次。
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主要负责校领导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及相关重点对象的谈心谈话。
学校其他班子成员。主要负责分管处室负责人、分管处室教职工及相关重点对象的谈心谈话。
学校处室负责人。主要负责本处室教职工的谈心谈话。
六、工作要求
(一)谈心谈话工作由学校党建办负责组织协调,校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分别组织实施。
(二)谈话前要注意掌握谈话对象的相关情况。做到准备充分,直入主题,有针对性地通过谈心谈话解决被谈话对象的思想问题,同时注意倾听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谈话中收集到的实际问题,相关负责人要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对教职工反映的实际困难要尽量帮助解决,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做好引导、疏导工作。
(四)实行谈心谈话情况登记备案制,采取“一人一表”的方式填写《谈心谈话登记表》,并报学校党建办,梳理分类,建立台账,立卷归档,备案备查。学校党支委对有关重点问题和诉求要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
(五)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参与谈话的人员要强化纪律意识,对谈话内容严格保密。如因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对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七、其他
谈心谈话原则上按照分工进行,必要时谈话范围可以交叉或延伸。应结合工作经常找教职工谈心谈话,主动征求意见;教职工也可主动向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
湘西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党支部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