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石兴林 杨玉 谢青艳)为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养,促进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校园文化浓厚氛围,2023年3月24日,湘西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学习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集中学习活动由学校副校长张贤波同志负责宣讲,学校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宣讲前,学校召开了党支委会议,对学校《2023年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了集体研究和部署。宣讲中,张贤波同志逐条逐句为全体教师解读了《条例》的具体内容,用社会和学校存在的一些不文明行为和违背公序良俗的现象比对《条例》新规内容,积极倡导教职员工自觉做文明新风的宣传者、引领者和践行者。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国家统一,遵守法律法规,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积极参与文明创建。
据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2年10月31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2年11月23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分总则、基本规范、鼓励与支持、保障与监督 、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内容,对文明行为列出“正面”和“负面”清单,对市民日常行为做出了规范,也让不文明行为无处遁形。该《条例》是湘西州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在精神文明立法领域的空白,是湘西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
通过开展此次文明宣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学校教职员工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率,培育和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了全校教师文明素养,促进了教师文明行为,普及了文明礼仪、倡导了文明新风、为推动文明校园建设凝聚了强大正能量。(党建办供稿)
(一审一校:石兴林 二审二校:张贤波 三审三校:姚茂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