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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推进“清廉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28 10:31:20  点击次数:903  作者: 超级管理员

 

州清廉办〔2022〕3

 

 

各县市、湘西高新区清廉办州直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清廉单元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州教体局牵头制定了《湘西自治州推进“清廉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清廉湘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章)

         2022年9月22

 

 

 

 

抄送:州教体局,各县市教体局、湘西高新区文教卫局,州直各学校。

 

 

 

 

湘西自治州推进“清廉学校”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湘发〔2021〕19号)、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教工委发〔2022〕1号)和《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关于推进清廉湘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州发〔2022〕3号),结合我州教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州教体系统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全面净化教体领域风气,营造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良好教书育人环境,推动湘西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总体目标

在全州教育系统深入实施清廉教育建设工程,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清廉文化教育融入校园文化、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健全学校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集中治理教育乱收费、违规招生、违规补课、违规征订教辅资料、职称造假等不正之风。学校后勤基建、招标采购、招生招聘、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得到进一步规范管理,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更加清正清净,为全州教育可持续发展,教师专业化发展,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三、主要任务

牢牢把握“五个加强”,从行政管理、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社会)四大主体着手,在思想建设、立德树人、校园文化建设、课堂教学、家校互动等多方面融入清廉教育,推动“清廉学校”建设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同频共振,提高清廉教育的社会效应。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强化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组织“五化建设”提质增效。积极探索“一校一品”党建工作路径和机制,继续打造教体系统党建示范点,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党建工作实效。深入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全面提升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的培育质量。持续推进“双培”工程,真正把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吸收入党,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一线优秀骨干教师。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促进党员增强党风党纪意识,争当清廉模范。

2.坚持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动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从严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和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

(二)加强法纪法规学习,规范执法守纪

3.大力推进校园法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能力,加大校园法制宣传力度,全面落实《青少年法制教育大纲》,组织“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增强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立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

4.建立健全学校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制定并落实学校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事项的权利边界,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同步纳入相关考核、评估等工作指标体系。明晰教职工职责,规范教职工行为,防止利用职务之便谋私利。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得以学习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科学安排学生家庭作业, 杜绝惩罚性作业。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每年对全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开展审计,规范食堂收支管理,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加强“互联网+校园”建设,优化“阳光服务”流程,切实为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便利,加大校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监督。

5.集中整治教育乱收费、违规招生等不正之风。整治违规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学校和教师从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收取回扣等问题。整治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与校外培训机构勾连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整治违规派遣学生开展顶岗实习、异地挂靠注册学生学籍等办学不规范行为。

6.进一步完善规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理。围绕后勤基建、物资采购、资产处置、资金使用、项目评审、学生资助、人才引进、职务评聘、合作办学、继续教育等重点,加强廉洁风险排查,编制并落实重点风险防范办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查监督贯通融合。

7.深化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学校专项审计工作。规范学校重大经济决策和财务管理,以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推动学校完善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销号挂号制度,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动态化管理和跟踪,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并按规定予以问责。

(三)加强学习教育,整体提升师德素养

8.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将其贯彻落实到教学办学的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利用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坚守初心使命,胸怀“国之大者”,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9.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化教师教育培训,培养教师清廉从教的良好品质,坚持将师德师风作为衡量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加强教师管理,全面落实新时代大中小学(含幼儿园) 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学校要制定具体细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严格执行中央、省“双减”政策,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违规办班或有偿补课等,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建立完善师德师风问题通报制度,实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学校教职工从业查询制度,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体系,坚持严管厚爱,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10.加强党员干部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经常性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纪教育,强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源头管理。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州委相关规定,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四)加强学校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1. 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进教材、进教案、进学生头脑。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把清廉文化、道德思想文化等融入中小学德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增强学生廉洁意识和清廉素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开展“一训三风”(校训和校风、教风、学风)教育活动。实施“一校一品”校园清廉文化品牌建设,将清廉文化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通过微信、学校门户网站、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开展丰富多样的清廉文化宣传活动,充分挖掘本地本校清廉文化资源,开发清廉文化校本课程,将诚信立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等内容融入课堂教学、文化艺术活动、主题班会等,厚植廉洁理念。加强学生学业诚信教育和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肃处理考试作弊等行为。

12.统筹加强“五项管理”。控制作业总量和完成时间,不得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和“家长作业”,引导学生进行自我管理作业。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障学生睡眠。严格手机管理,学生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引导学生理性对待和合理利用手机。从严把关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多形式开展阅读活动,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保障体育和健康课程,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

13.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坚持自愿原则,推动课后服务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对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管,不得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拓展课后服务空间,完善图书馆、资料室、实验室、功能教室等拓展性学习设施建设,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明确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课后服务收费上缴非税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各地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定经费使用方案,以学校为单位专款专用。

(五)加强“家校社”协同共育,大力开展“护苗行动”

14.推动“万名教师进万家”大家访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建立问题台账,制定解决措施,逐一整改销号,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大力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 强化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防疫情、防毒品等教育,切实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5.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持从严审批,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严控学科类培训机构开班时间,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强化常态运营监管,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建立预警机制,防范校外培训机构卷款跑路等违法事件。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各县市教体局及州直学校要认真研究,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一次性规划到位、分年度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要明确路线图、时间表,细化年度任务、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做到清廉学校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频共振,同步推进。

(二)示范带动。适时召开清廉学校建设工作推进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剖析问题,寻求最佳的解决办法,切实推动清廉学校建设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三)全面提升。坚持边建设边总结,积极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巩固深化,全面提升清廉学校建设成效。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州委教育工委负责统筹全州的清廉学校建设,明确相关机构落实工作。县市教体部门要加强对清廉学校建设的领导、指导和督促推进。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打造“清廉学校”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及时成立清廉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明确举措,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办法,每年对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建设工作落地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单位党组织“清廉学校”建设主体责任,单位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四责协同”的联动机制,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二)加强监督考核。加强教体系统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畅通举报渠道,便捷举报方式,完善查处和惩治机制。将“清廉学校”建设纳入文明校园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对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指标体系,切实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贯穿到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使用之中。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每学期集中开展一个月的“清廉学校”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建设“清廉学校”的重要意义、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及时总结推介建设“清廉学校”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在学校蔚然成风,凝聚工作合力,扎实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附件:湘西自治州“清廉学校”创建考评细则(试行)


附件1

湘西自治州“清廉学校”创建考评细则(试行)

一、重点任务指标(总分90分)

项目

考核事项

评分方式

计分

加强理论武装(10分)

1.成立领导机构、工作专班,制定清廉学校方案。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学习,学习领会清廉湖南和清廉湘西、清廉学校建设相关文件精神

5分。没有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的扣1没有制定清廉学校方案的扣1分。学习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被州委巡察、州纪委监委州教体局、县市纪委监委的日常检查点名批评或通报的每次扣0.2分,缺少学习项目及传达文件不及时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落实省委、州委、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

5分。州纪委监委、州委巡察机构州教体局、县市纪委监委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1分。扣完为止。

 

构建政治生态

(7分)

3.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杜绝“七个有之”。严禁搞团团伙伙、小圈子、利益集团,全面净化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制度。

4分。班子成员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行为的每人次扣1分;查实团伙伙、小圈子、利益集团问题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违规选人用人扣1分。扣完为止。

 

4.加快创建清廉学校(幼儿园)建设,把清廉文化融入校园文化、融入教学全过程,通过以“廉”治党、以“廉”立校、以“廉”为师、以“廉”教学,实现“政风清明、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新”的目标,树立教育体育新风尚。

3分。没有把清廉文化融入校园文化、融入教学全过程,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夯实基层党建(3分)

5.将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建立完善党史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深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3分。没有建立完善党史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深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相关工作被上级党组织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0.5分。扣完为止。

 

落实“一岗双责”

(10分)

6.聚焦“关键少数”,落实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上级“一把手”管好下级“一把手”,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班子成员坚持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与下属经常开展谈话提醒。

5。因监管不力,被州委巡察、州纪委监委州教体局、县市纪委监委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0.5分。扣完为止。

 

7.统筹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积极创建平安校园,落实校园安防4个100%要求;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落实“一单四制”要求;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5。因监管不力,被州委巡察、州纪委监委州教体局、县市纪律委监委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0.5分 。扣完为止。

 

 

 

 

 

 

 

全面依法治校

(15分)

 

 

8.规范学校收费,规范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从业行为,杜绝教师违规指定购书行为。

共3分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9.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规范学校领导班子决策行为。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建设、选人用人、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内部审计监督等重大事项管理制度

共5分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以及州纪委监委州教体局、县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等发现权力运行不规范,被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0.5分。发生系统性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10.加强“互联网+监督”平台和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建设和运用

共2分平台或系统建设运用不力,被州(县市)纪委监委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0.5 分。扣完为止。

 

11.聚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整治招生入学、教育收费、学生资助、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收受教辅资料回扣等不正之风;聚焦师德师风问题,整治有偿补课,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红包礼金等以教谋私行为;聚焦学校管理问题,整治后勤基建、物资采购、资产处置、干部人事、资金分配、招生考试、评审评估等问题。建立健全学校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强化内控内审,坚持用制度堵漏洞。

5分。工作开展不力,被州(县市)纪委监委、州(县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0.5分。发生重大案件被州(县市)纪委监委查处的,扣2分。扣完为止。

  没有建立学校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的,缺一项扣1分。

 

 

 

 

 

 

 

 

 

 

清廉

建设

(25分)

 

 

 

 

 

12.严格师德师风六个”程序,建好用好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廉政档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晋升职称”。

3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州(县市)纪委监委等部门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0.5 分。扣完为止。

 

13.加强学校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强以案促改,每发生一起重大案件、重大责任事故,都要及时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开好案后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以案促改方案和具体整改措施,并严格按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抓好整改。

3没有及时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制定以案促改方案的,每少一项扣0.5分。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书不力,以案促改措施不具体、效果不明显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4.深入开展红包礼金专项治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不吃公款吃家长、不吃级吃级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3出现相关情况,被州(县市)纪委监委等部门约谈、通报、问责的,干部因作风问题被纪委监委等部门查处,每人次分别扣0.5 分。扣完为止。

 

15.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家长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提篮子”“打牌子”“拉款子”“借赌敛财”“放贷牟利”“家长买单”等隐性腐败、新型腐败。

3(党支部)班子成员违纪违法被纪委监委立案查处每起分别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不良影响的问责案件,每起扣2分。

16.积极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紧密结合实际先行先试,培育、选树一批清廉单元建设典型。

共3分没有开展清廉单元创建的扣3分

 

17.深度挖掘本系统红色文化和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基因通过加强清廉文化阵地建设、支持清廉艺术作品创作、开展群众性清廉宣传教育活动等,全方位营造尊廉崇廉爱廉氛围。以教学知廉、活动兴廉、文化养廉为主题,推进廉洁文化进课程、进教材、进教案、进学生活动学校以“有自主品牌、有特色内涵、有教育阵地、有完善制度、有活动载体”为目标,创建各有特色的“一训三风”(校训和校风、教风、学风)实施“一校一品”校园清廉文化品牌建设,将廉洁文化教育融入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建设

共5分。没有推进廉洁文化进课程、进教材、进教案、进学生活动扣2分,工作开展不力被州(县市)纪委监委等部门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 0.5分。扣完为止。

 

18.积极参与清廉共建工作,推进清廉家教家风建设工作等,组织广大师生开展“清廉故事”大家讲、“清廉诗词”大家诵、“清廉文化长廊”大家写、“清廉童谣”大家唱等活动,把爱国、清廉、奉献、礼仪等融入主题教育

 

5没有积极参与清廉共建工作,推进清廉家教家风建设工作,工作开展不力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落实问题整改

(10分)

19.支持配合巡视巡察,做好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问题整改工作,强化巡视巡察和师德师风信息运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

共3分。发生干扰、对抗巡视巡察工作的,巡视巡察工作整改不力,被巡视机构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1分。扣完为止。

 

20.积极推进省师德师风办、州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审计监督等移交问题整改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强化涉纪舆情处置。

4整改不力,被省师德师风办、纪委监委约谈、通报、问责的,对重大涉纪舆情处置不力被纪委监委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0.5,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酌情扣1分。扣完为止。

 

21.深化开展教育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学生资助和补贴问题等各类专项治理。

3。“一卡通”工作开展不力被纪委监委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 0.5分。扣完为止。

 

强化组织保障

(10分)

 

 

 

22.党委(党支部)把清廉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责任人亲自抓推进将清廉建设工作纳入学校管理重要内容,每年专题研究或部署不少于4次。支持推动学校开展清廉文化建设工作。

4(党支部)研究清廉湘西建设每少1次扣1分。工作开展不力置不落实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3.发挥机关纪检机构的职能作用,有效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加强对广大干部和教师的教育监督管理。

共3分。经批准设置机构而未配备纪检人员的扣0.5分;日常工作不到位被纪委监委约谈、通报、问责的,每次分别扣0.5分。扣完为止。

 

24.将清廉建设情况列为日常监督、工作督查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师德师风,与干部教师评价使用挂勾进入师德师风档案

3没有进行考核没有进入师德师风档案的扣0.5分,工作开展不力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二、综合评价指标(总分10分)

州、县市教体部门

领导综合评价

州教体部门对州直单位(学校、幼儿园)、县市教体部门对县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年度清廉建设总体情况作出评价。

共10分

三、激励指标(最高加10分)

清廉建设及党风廉政相关工作获得党中央国务院主要领导同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主要领导同志、党中央国务院其他领导同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副书记(副主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其他领导同志,省纪委监委副书记(副主任)、省教育厅、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

按批示肯定层级,每次分别加5分、4分、3 分、2 分、1 分、0.5 分。同一事项有多种加分情形的,按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清廉建设及党风廉政相关工作获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省教育厅、州委表彰

按表彰层级,每次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获上级专题推介、会议经验发言、书面通报表扬的,按前款减半加分。同一事项有多种加分情形的,按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四、不定等次事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被州委层级约谈、通报、问责的。

2.对中央、省委巡视巡察指出具体问题没有按期整改完成,被省、州层级约谈、通报、问责的。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发生重大系统性腐败案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州委州政府、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志作出否定性批示的。

4.学校发生严重腐败行为和校园猥亵、性侵等严重违法行为被处分的,取消当年度“清廉学校”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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