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期上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开展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委、湘西高新区党工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直各单位:
根据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为及时全面掌握全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现就定期上报工作情况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做好阶段小结。各县市委、湘西高新区党工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直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情况、汇总数据、具体事例、亮点措施、存在不足及下步打算等。
2.建立问题清单。请认真按照《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州学组办发〔2021〕2号)安排,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沉到一线,带头调研,全面了解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围绕五个“着力”深入研究问题,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实行预安销号,确保在完成时限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3.强化工作推介。请认真总结“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好的做法和成效,组织开展深度推介报道,提升工作效果。相关情况请及时上报。
二、报送时间及形式
1.请各县市委、湘西高新区党工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直各单位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工作进行小结。4月30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工作小结电子版报州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从5月份第一周开始,每周五中午12:00前,请各县市委、湘西高新区党工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直各单位定期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问题清单电子版报州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报送要求
1.提升工作质量。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上报材料要全面、真实、客观,能够反映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做到工作有亮点,措施出特色,效果较明显。不得少报、漏报、谎报、虚报。
2.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市委、湘西高新区党工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直各单位负责人要对上报的材料严格把关,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
3.建立工作台账。州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工作台账,进行动态化管理,定期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各县市、湘西高新区、州直各单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联络员按要求加入全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微信工作群,确保联系渠道畅通,情况信息互通。
实践组联系人:任彤庆,联系电话:18797488398,电子邮箱:xxsj1617@163.com。
附件:1.湘西自治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
活动问题清单
2.全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微信工作群二维码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湘西自治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问题清单 |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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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 |
解决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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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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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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